3年内,深圳所有住宅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3年全覆盖的通知已经下发。
文件指出,深圳各区住建局要在坚持“支部建在小区上”的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的全覆盖。
文件指出,要指导街道办事处核对已成立的业委会信息,确定目前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在3年内拟成立业委会的时间节点,以此设立本辖区业委会成立率年度目标,逐步实现2024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覆盖率100%。
面对业委会成立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各方共同寻求解决之道。据了解,2021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举行了《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有8名代表参加。
听证代表就规范业委会选举的具体流程提出三项意见,一、明确绑定微信投票的或纸票送达的,逾期没有进行投票的,按“参会”弃权计算;二、属于公司房产的,公司不授权进行投票的,按“参会”弃权计算,或者在《议事规则》中进行约定;三是业委会的选举、罢免、换届等过程形成流程图。
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意见采纳情况:一、将研究合适途径:为有利于达到参会门槛,正在研究按照民法典要求,引导绑定了微信身份的业主自愿签署收到阅读会议议题算“参会”和默认从众协议;二、业主参与业主大会表决属于积极行为,“沉默”的意思表示不能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来约定,有剥夺业主权利之嫌且无法律依据支撑;三、采纳“流程图”建议,将在编制相关示范文本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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