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德信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未能遵守有关质押及担保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构成违反上市规则。
公告显示,德信中国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杭州凯箐与其供应商及独立第三方杭州瑞扬于去年11月30日订立担保协议。杭州凯箐须就杭州瑞扬向平安银行借入的5.5亿元提供担保,并向杭州瑞扬收取3%的担保费。
另外,去年12月1日及12月3日,杭州凯箐与平安银行订立质押合同。杭州凯箐同意向平安银行质押总价值5.5亿元的存款证,以为杭州瑞扬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5亿元的质押担保。杭州凯箐将收取质押合同总金额的合共4.67%作为收入(包括质押合同产生的1.67%年利息收入及担保协议产生的3%年担保费)。
德信中国表示,上述两份质押合同于签署后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及6日终止。截至目前,已质押存款证已由平安银行悉数归还予杭州凯箐,因此并未对其造成不利影响,为确保日后遵守上市规则,公司正采取取补救措施。